CLB专家谈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行动及维权意识

2012年08月28日

7月份,中国的制造业及出口数据均疲弱。受经济前景不明朗的影响,内地工人群体事件也较上一个月有大幅度上升。根据CLB制作并更新的工人群体事件 地图,7月份的工人群体事件数目比上个月增长了40%, 共计37起。其中以制造业、建筑业及交通运输业为主,工人们的诉求包括讨薪、涨薪及因工厂搬迁或倒闭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工人群体事件的主体,其罢工意识的形成自然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下面,我们请CLB资深劳资关系专家,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并解答。

问:您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罢工意识是如何形成的?对我国劳资关系的发展会产生何种影响?

答:“罢工意识”是一种建立在“集体行动”基础上的“维权意识”。新生代农民工不但有较强的行动意识和维权意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行动,大多是以集体的形式出现的。这一点,是与他们的父兄,也就是第一代农民工,的主要区别。

“农 民工”是时代的产物。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每户有限的承包地已经无法满负荷承载家里所有的劳动力。于是,家庭中的一部分劳 动力(多为年轻人),便选择季节性的或者临时性的离开土地劳作,到城里碰运气。相对于一年一度土地产出的“死钱”,外出打工赚的是月工资,即“活钱”。 “活钱”的多少,对于农村家里承包地生产以及家庭日常生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活钱”多,就能购买足够的化肥、农药及其它生产工具,就能计划盖新房子,就 意味着家庭生活能够脱贫致富。

第一代农民工,指的就是这一代靠外出打工赚“活钱”支撑农村家里生产、生活的农民。他们的双脚虽然走出了土 地,但在心理上却从未“离乡”。他们“外出打工”是临时性的,他们的使命是要用外出打工赚取的“活钱”,回乡脱贫和致富。正是由于第一代农民工外出打工的 “临时性”,以及为农村家里的生产、生活赚取“活钱”的责任重大,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离土不离乡”的基本心理,致使他们在企业打工时遭遇不公正待遇,往 往忍气吞声,最多是以“辞职”的方式消极抗争,然后再找一家企业继续干。在第一代农民工当中虽然也发生过罢工、停工事件,但事件的起因多为企业拖欠工人数 月工资不发。

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指的是80、90年后出生在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工人。新生代的农民工虽然生在农村,但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 几乎从未干过地里的农活儿。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进城找工作更多的是为了自身前途找出路,而非赚钱支撑在农村的家庭生活。当他们迈出家乡土房门坎,从村子里 泥泞的烂路踩出来,坐上长途汽车和火车的时候,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心里想的也许是:再也不会回到这个鬼地方了!

新一代农民工进入工厂以后, 必须尽快赚“活钱”的心理负担要比他们的父兄辈小得多,因此,离厂转工损失一个月甚至几个月工资所造成的压力对他们的影响也小得多;由于他们要为自己在城 里生活的未来考虑,因此,对工作环境、工资标准和社保福利等的要求,要比他们的父辈更加挑剔;他们生活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一部手机,不但能让他们获 得父兄辈们当初想都不敢想的相关资讯,利用qq、微博等工具,更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与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工友们一起行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新一代农民 工正在放弃“用脚投票”的被动抗争方式,转而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观察近期的罢工个案,新一代农民工所组织和参与的罢工行动,大多数 是为了争取提高工资,要求企业缴交社保,以及改善劳动条件,这与他们父兄辈们因被拖欠工资而罢工、停工相比,行动心理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由 此我们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中所形成的集体行动意识,反映出这一代农民工对于自己的前途命运更具主动性,对于自己的权益更具抗争性。近年来,大量的研究 成果揭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一些基本心理特征,这些特征与工人集体行动形成因素之间有着强烈的因果对应关系。例如,他们中间大部分人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 度;大部分人在业余时间经常上网;很多人对工资收入水平不满意;有一半以上的人集中在制造业并居住在工厂提供的宿舍里。正是由于这些特点,新生代的农民工 具有更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他们可以通过现代的通讯手段传递信息并迅速聚集;而他们集中在工厂与宿舍的现实,也为他们形成对工资的共识与增加工资 的共同需求提供了条件。

诸如此类的背景还有很多,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都有着这些基本相同的背景,在这些背景下,一旦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 者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他们的主动性与抗争性便会被放大、被传播、被强化,形成维权意识与行动意识,进而转化为具体的罢工行动。而这也正是当代中国劳资关 系从个人关系转为集体关系的主要原因。

工人们的维权意识与行动意识的形成与提高,对我国劳资关系向公平化、和谐化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 的作用。长期以来,农民工与城市失业工人被官方与民间视为“弱势群体”,认为他们在缺少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的前提下,需要政府的关照与法律的庇护。也正是 基于这种思维逻辑,才使我国的劳资关系一直采用政府主导的调整方式。然而,当市场经济已经建立之后,政府对企业已经不再具有过去那种“呼风唤雨”的地位以 及“如臂使指”的能力,难以对企业的劳资关系运行予以有效的监管;同时,这种政府主导的劳资关系调整方式,也抑制了工人组织意识的形成与维权意识的发展, 使他们在“原子化”的状态中,继续“被弱势”。

显然,这种“资强劳弱”的局面是根本无法实现中央政府倡导的和谐劳动关系的,因为“和谐关 系”的前提是公平化,公平化的实现又需要劳资之间力量的均衡。当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与行动意识形成之后,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团结的需求,这种需求将 在实践中演化为组织起来的动力。在这个时候,如果政府能够善加引导,通过建立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必将改变劳资之间 的力量失衡状态,不但能够有效保障劳工权益,也可以减少没必要的罢工,更能够真正的建立起健康和谐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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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B接受媒体采访:

财经网:中国分裂的就业市场面临压力

华尔街日报:中国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收紧

财新网:加班时重病无法认定工伤 劳模状告人事局未被立案

《中国改革》杂志:尘肺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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